广州自考:如何办理?省内转考(合并准考证)
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须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
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及两个以上准考证号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源准考证号,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上,实际上是将同一考生持有的不同准考证号中合格成绩进行合并,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转入后的准考证号)参加考试。
办理的步骤如如下:
(1)考生登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的申请,之后,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考生合并准考证号申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
(2)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校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考生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
当然了,报读了我校的自考学生,可以不用那么麻烦。只要备齐资料交给老师,就会有专门的老师统一去办理的,轻松解决所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