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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问题集(六)

发布时间:2018-08-04来源:通用教育浏览次数:1298

自考问题集(六)

26、如何报考实践性环节的考试?    
答:考生应按省考委公布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通知,到主考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7、参加考试需要带哪些证件?   
答:考生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8、在考场内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遵守各级考试机构颁布的《考生守则》、《考场规则》和《考试须知》等相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品,按要求答题。若违反这些考试规定则会受到取消成绩、停考等处理。

 

29、如何已经在考某一专业,是否可以转考其他专业?是否可以同时考两个以上专业?   
答:可以,考生要跨考其他专业或者停考本专业再报考其他专业,不用再办理新的准考证,只需填写《报考课程卡》,即可参加另一专业课程的考试。 
 
30、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到别的省市,已考的专业课程怎么办?    
答: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到其它省市的考生,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应在一月、七月报名报考期间向报考地县级自考办或高校自考办提出申请,由我省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考试课程合格成绩按转入省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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