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行政管理本科学位申请条件和程序
学位申请
1、申请学位的条件和要求
(1)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2)本科段所有课程(不含加考课程)的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4)通过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试;
(5)通过我校组织的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须考行政管理学、政治学概论和领导科学)
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由中山大学教务处组织,每年两次,考试时间分别为三月和十月。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两门专业课(每门课程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通过)。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属水平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须在本科毕业后一年内参加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每位学生参加每门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2、 申请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的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
(1)每年上半年的一月和下半年的七月为提交书面申请书的时间(学位不申请不受理)。
(2)申请书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毕业时间、毕业证书号、课程平均分、毕业论文成绩、学位外语成绩及考试通过时间;并写清申请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申请人可以将申请书邮寄或面交到中山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邮政编码:510275)。
(二).提交申请资料并办理报考手续。
(1)每年上半年的二月和下半年的九月为提交申请资料、办理报考手续的时间(按我办在网上通知的时间为准)。
(2)申请人须填写“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中,但未领取者,可提交由广东省自考办开具的毕业证明)、学位外语成绩单和单科合格证书或有省自考办和主考学校盖章的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或广东省自考办开具的毕业成绩单)等的复印件、本科段免试科目需交广东省自考办审批的“申请免试课程登记表”复印件或出示有效成绩单的原件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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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用教育 侯老师 TEL:3881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