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考生免考课程
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
原学历层次 |
报考自学业考试学历层次 |
可免考课程 |
专科 |
本科 |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加考课程 |
研究生、本科 |
专科、本科 |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专科 |
专科 |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
说明:
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哲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高等数学;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普通物理;日语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C050201)的第二外语(日语);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
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
⑶考生原有成绩的考试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不可用于申请自考课程的免考。
⑷凡取得“西班牙语外语水平考试(简称DELE考试)”高级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的“第二外语(日语)(课程代码:00840)、第二外语(英语)(课程代码:00845)、第二外语(日语)(B)(课程代码:08473)、第二外语(法语)(课程代码:08474)”中的任一门课程。凡取得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不包括A1级)者,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的商务英语课程(课程代码:00796)。
⑸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和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课程。
⑹凡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以上(含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的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课程。
⑺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课程。2008年或之后在广东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如NCRE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相同,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系统将自动合并成绩。2008年以前取得证书者,可先上系统查看是否已有成绩,有则无需办理免考。
⑻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课程代码:02316)和上机考试(课程代码:02317)两部分。
⑼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课程代码:00342)和实践考试(课程代码:00343)两部分。
⑽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代码:04732)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课程代码:02277),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
⑾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PETS-2)以上(含二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课程代码:00012)。
⑿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课程代码:00015)。
⒀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课程代码:0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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