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泄题事件:诚信记录,保留信息,以儆效尤!
强化“考生诚信档案”,诚信记录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随意删除、变更
修订后的《办法》再次强化“考生诚信档案”的重要性。强调“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同时,为尊重考生权益,修订办法规定,“给予考生停考处理的,经考生申请,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举行听证,对作弊的事实、情节等进行审查、核实。”同时规定,“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电 有媒体今日报道:“本月15日下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科目统一开考,考生张先生却意外发现,同考场的多位考生考前便已拿到参考答案。而在网上,疑似该科目的试题和参考答案提前便已有人公布。”
记者为此联系教育部,教育部专门做出回应:“2012年4月自学考试全国统考于14、15日举行,共300多万人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有人向考试机构举报,个别试题内容疑似泄露,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已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全面调查。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涉嫌泄题行为严重干扰考试秩序,损害考试公信力,一经查实,对犯罪分子将坚决予以严惩,绝不姑息。”(文章摘自东北新闻网,华师自考李老师咨询电话:4000-33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