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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关于认定条件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8-04-07来源:广州自考招生浏览次数:2846

1.党校和社科院的学历可否视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答:除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外,党校和社科院的其他专业招生不属于国民教育范畴,其学历不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一些党校自行扩大了个别获准招生的专业的招生规模,在这种情况下,若其毕业证书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则视为有效学历。详情请咨询学历鉴定机构。

2.取得高中毕业证是否可以申请教师资格?
  答:按照《教师法》规定,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以及高中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3.小教大专毕业人员能否直接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答: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与培养目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小教大专毕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幼教大专毕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教大专班和幼教大专班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补修专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同时还需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4.什么人需要提供两种学历证明材料?
  答:本科专升本的,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

5.是否所有专业都可以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这类教师主要的工作是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提高学生操作技能。因此,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课,如语文、政治等课程,基本不存在实习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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