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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考试已开通座位查询,请点击网址输入准考证查询:http://www.gzzk.cn/zxks/zhcx/zwcx/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38816946。 Posted @ 2010/12/28
广州自考大专主要专业有:行政管理、会计、金融、学前教育、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教育管理、日语、工商企业管理等,主考学校是华南师范大学,华师校内上课、通过率高! 招生对象:具有高中,中专,技校文化程度或同等水平的有志社会青年。不受户口,性别,年龄,民族等限制,均可报读。在读大专或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读本科。(免试入学) 报名资料:学生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张一寸蓝底彩照,已经蓝底寸照电子版到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18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路365号天俊阁2905室 咨询电话:020 87749958 38816946 Posted @ 2010/12/26
最近,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和普通市民提议高校开设更多有助于学生心理健康的课程。就我个人而言,我完全同意他们的建议。理由如下:一方面,目前日益增加的学业压力,以及将来面临的就业压力,会导致很多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甚至绝望,而心理课程打开了一扇交流和轻松的大门。另一方面,这些课程可以教导学生如何在不同情况下调控情绪和感情。这样一来,学生可以为将来步入复杂社会后的生活做好准备。最后,这些课程也有利于良好习惯的形式,有益于人的精神和心理健康。要想在社会上做一个成熟的合格的公民,学生所需要做的远不止努力学习者么简单。总之,我希望大学里设立心理课程。在我看来,它们有利于学生的心理。 Posted @ 2010/12/24
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地受理点一览表 所属地区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广州市 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 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 020-37626800 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同福中路399号 020-34370929 广州市天河区人才市场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01号西二楼 020-38470847 广州市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21号二楼 020-82286816 广州市荔湾区人才中心 广州市逢源路133号 020-81898489 广州市白云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37号一楼 020-86360913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广州市麓景西路41号 020-83481359 广州市盈速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94号1003房 020-87541295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广州市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7楼 020-85593011 广州湛通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大学城中一路60号C栋602室 020-39338747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广州市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020-85217600 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二楼 020-37628058 广州绩鼎网络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园东路2191号时代南塔1008室 020-87740378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 020-37093932 广州市升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农大继教学院 020-85280312 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69号德胜广场 020-84621543 广州市花都区人才市场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路41号 020-86822221 从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从化市河滨北路科技楼五楼 020-87927940 Posted @ 2010/12/23
外省考生需要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成绩的,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外省转入)。 具体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新生报名办法和要求办理手续,取得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并记下自己的外档号; 3.在规定的时间到提交申请时选定的区(县级市)考办提交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外档号、缴交手续费确认;考生在广东省记录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应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基本信息更正后再转入广东省,或以原个人信息办理转入广东省,然后再在广东省办理考籍基本信息更正。 4.区(市)考办收集考生的材料和手续费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交市考办; 5.市考办根据各区(市)考办提交的考生材料,进行校对审核相关材料,通过系统录入转入考生的资料,定期向省考办递交《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审核表》和有关材料。 6.在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7. 广东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考生如需要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考专业的主考学校联系。 Posted @ 2010/12/23
外省考生需要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成绩的,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外省转入)。 具体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新生报名办法和要求办理手续,取得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并记下自己的外档号; 3.在规定的时间到提交申请时选定的区(县级市)考办提交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外档号、缴交手续费确认;考生在广东省记录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应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基本信息更正后再转入广东省,或以原个人信息办理转入广东省,然后再在广东省办理考籍基本信息更正。 4.区(市)考办收集考生的材料和手续费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交市考办; 5.市考办根据各区(市)考办提交的考生材料,进行校对审核相关材料,通过系统录入转入考生的资料,定期向省考办递交《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审核表》和有关材料。 6.在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7. 广东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考生如需要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考专业的主考学校联系。 Posted @ 2010/12/2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于1981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创立,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据不完全统计,至今累计已有4300万人参加了学习和考试,共有625万人获得不同层次的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开考636个专业,包括专科、本科和独立本科段;考试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举行,课程考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安排,实行学分制。 近几年,相继开设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电子商务证书、商务管理证书和金融管理证书等多项社会化考试项目。 在我省,报名并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取得了一门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累计已达到150多万人,其中30多万人取得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既是一种国家学历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教育形式。作为国家学历考试制度,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用考试的手段对应考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量。考试结果和学历文凭国家予以承认。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它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成。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获国家承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同其他传统的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工学矛盾小、容量大、花费少、效益高的特点,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应考者不受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信仰、已受教育程度、居住区域和身体条件等限制,均可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职业的需要自主地选择报考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规模和学制的限制,考试合格一科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积满学分即可毕业;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由地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可以边工作边自学边应考,也可以自主地选择是否参加助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助学辅导班,工学矛盾较少,考试费用低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届目标参照性考试(水平考试),其学历水平和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层次;证书包括课程合格证书、专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四种。 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置);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国家授权的考试机构管理实施,分省进行。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从中央到地方,有一个组织完整、运转协调的管理系统和工作系统,有一套科学严肃的考试办法,以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最高考试机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决策工作,简称全国考委。国家教育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办公室,负责全国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全国考办。 全国考委下设若干个专业委员会和一个考试研究委员会,负责拟订考试标准、质量评估和考试研究工作。其工作由全国考办主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全国考委的指导下负责本省(区、市)自学考试的管理、组织工作,简称省考委。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区、市)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厅内(办公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市级考试机构为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的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在各地区、市、直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省考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简称地市考委。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根据省考委的安排,草拟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负责在省考委颁发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主考学校设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本校自学考试的日常工作;该机构在自学考试工作上同时接受省考办的领导。 全国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专业委员会、主考学校的工作职责在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予以规定。
华南师范大学为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之一,机构齐全,管理规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副校长主管下的校处级单位)负责全校的自学考试管理工作和日常指导工作,各主考专业承办院系和开放学院(全日制)负责具体助学辅导工作。各院系自学考试部(副院长主管下的科级单位)负责本院系的自学考试管理工作,职责分明,高效统一,有力地保证了华师自学考试良好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华南师范大学举办自学考试始于1985年,经过25年的办学实践,目前已形成主考及办班专业多(50个专业,其中本科26个、专科24个)、办学类型齐(独立办班、开放学院及与高职高专相沟通)、教学力量强、助学班为主、管理规范和质量确保等特色,在省内享有较高的声誉,每年报读我校有关专业的自考生均保持在15000人以上。华南师范大学努力贯彻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挖掘教学资源,积极申请开办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专业,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适用性人才。从1987年11月至2008年秋,我校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29646人,其中本科毕业生95136 人,专科毕业生34510人。2004年校自考办被评为“全国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2007年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班办学类型主要有:自学考试独立办班、开放学院、开放学院与高职高专相沟通。至2008年9月,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华南师范大学已与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佛山、惠州等地区的多家社会办学机构签订办学协议,在省内建立了80个自学考试独立办班教学点,涉及13个专科专业和19个本科专业,为当地培养了一大批各类专门人才。1999年成立了开放学院。学院自2000年开始招生至今,目前,开放学院分布在三个校区: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设有14个专科专业和5个本科专业,在学人数4000多人。从2005年开始,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私立华联学院、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30多所高职院校进行相沟通试点工作,试点专业除师范教育本科专业外,还拓展了一些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形成社会化、开放式教育网络,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为构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服务。“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发展我国终身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必将为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建设小康社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之一和省属重点大学,将不断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办学,为建设广东教育强省、文化强省和“科教兴粤”作出积极贡献! 热忱欢迎有志于自学成才者报读华南师范大学! 联系和咨询: 通讯地址:广州石牌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510631 校自考办:020-85211306(主任室) 020-85211531(办公室) E-mail:hszk08@126.com QQ:1095492479(如有问题咨询可加) http://cce.scnu.edu.cn/zkweb/ 开放学院:020-85211273、020-85215519(招生咨询) 020-85211278(开放学院与相沟通联合办学) 020-85215761(开放学院石牌校区教学部) 020-39312021(开放学院大学城校区) 0757-86688777(开放学院南海校区)
考委办函[2010]70号 详情请点击原文:http://www.gzzk.cn/zxks/kszx/kstz/201012/t20101215_9650.html 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自设立以来,开展了三届优秀自考生的评选表彰活动,对鼓励广大自考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三十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宣传自学考试考生自强不息、努力上进的先进事迹,推动自学考试事业的蓬勃发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和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国开展评选表彰优秀自考生的活动。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和表彰名额 本次活动设立“优秀自考生”和“十佳自考生”两个奖项。评选“优秀自考生”200名,从中评选“十佳自考生”10名。 二、评选对象 已通过8门及以上自学考试课程的在籍考生和2007至2010年毕业的自学考试毕业生。 三、获奖条件 “优秀自考生”获得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 3、热爱本职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在工作中成绩优秀或作出较大贡献。 “十佳自考生”从“优秀自考生”中产生,为事迹突出者。“十佳自考生”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努力拼搏、自强不息、不畏困难,具有坚强的学习毅力,学习经历和感人事迹; 2、考生的经历或行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要求,体现了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 3、爱岗敬业,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 四、评选办法 各省级考办,按所分配的名额(名额分配附后),根据评选对象和获奖条件进行初评,如实填写《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评选登记表》(一式五份),于2011年1月15号之前将材料报送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全国考办助学管理处)。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省推荐的材料,评选出获奖人员。 五、表彰与奖励 全国考委和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择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予以宣传。 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活动;在深入挖掘自考生生动感人的典型事例的基础上,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促进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 说明:已获表彰过的自考生不参加本次评选。 详情请点击原文:http://www.gzzk.cn/zxks/kszx/kstz/201012/t20101215_9650.html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将材料发到gztongyong@126.com】
一、考试时间:2011年4月16日、17日 二、报考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月13日截止 三、报考地点:广州市天河路365号天俊阁2905室 四、注意事项:只接受广州通用自考辅导学校学员报考; 只接受现场填表报考,不接受电话、邮件报考; 1月13日前未交报考费者,学校一律不报考。 五、报考科目查询(红色部分为开课科目) 专业代码及名称 4月16日(星期六) 4月17日(星期天) 课程 代码 上午8:30-11:00 课程 代码 下午14:00-16:30 课程 代码 上午8:30-11:00 课程 代码 下午14:00-16:30 A020242 会计 (电算化)专科 03707 02600 “三个代表” C语言程序设计 03706 00009 0014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税制 00041 00155 08310 基础会计学 中级财务会计 会计电算化 00020 00040 04729 00144 高等数学(一) 法学概论 大学语文 企业管理概论 A040109 心理健康教育 (专科) 03707 05615 03517 和“三个代表” 心理健康教育概论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 03706 0561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青少年心理卫生 03372 00031 团体心理辅导 心理学 04729 大学语文 A030301 行政管理(专科) 03707 00292 05679 “三个代表” 市政学 宪法学 03706 0010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现代管理学 00277 行政管理学 00040 04729 法学概论 大学语文 A040101 学前教育(专科) 03707 00384 00394 “三个代表” 学前心理学 幼儿园课程 03706 0038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学前卫生学 00387 00396 00397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 00383 00040 04729 学前教育学 法学概论 大学语文 A040106 教育管理(专科) 03707 01281 05679 “三个代表” 中国教育史 宪法学 03706 0010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现代管理学 01282 00031 00442 外国教育史 心理学 教育学(二) 00383 00040 04729 00012 学前教育学 法学概论 大学语文 英语(一) A050226 商务英(专科) 03707 00595 05679 05439 “三个代表” 英语阅读(一) 宪法学 商务英语阅读 03706 00794 00831 思想道德修养 综合英语(一) 英语语法 00522 英语国家概况 00795 00040 04729 综合英语(二) 法学概论 大学语文 A040115 英语教育(专科) 03707 11486 05679 00595 “三个代表” 中学心理学 宪法学 英语阅读(一) 11487 基础英语(一) 11489 11490 基础英语(三) 实用英语语法 11491 01212 04729 中小学英语教材教法 英美概况 大学语文 专业代码及名称 4月16日(星期六) 4月17日(星期天) 课程 代码 上午8:30-11:00 课程 代码 下午14:00-16:30 课程 代码 上午8:30-11:00 课程 代码 下午14:00-16:30 B050206 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 11497 00595 高级英语(二) 英语阅读(一) 10101 00841 11487 美国文学选读 第二外语(法语) 基础英语(一) 00832 11489 英语词汇学 基础英语(三) 1149900012 英语论文写作 英语(一) B040102 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 03708 00398 00024 0038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学前教育原理 普通逻辑 学前心理学 03709 00385 00885 马克思主义原理概论 学前卫生学 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 00402 00399 学前教育史 学前游戏论 00467 00383 00887 00015 课程与教学论 学前教育学 儿童文学名著导读 英语(二) B040107 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 03708 00452 00024 1048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教育统计与测量 普通逻辑 现代学校人力资源管理 03709 00455 0010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教育管理心理学 现代管理学 00445 00442 00031 10488 中外教育管理史 教育学(二) 心理学 班级管理学 00450 00453 00015 教育评估和督导 教育法学 英语(二) B040110 心理健康教育 (独立本科段) 03708 05626 0561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变态心理学(一) 心理健康教育概论 03709 00471 0561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认知心理 青少年心理卫生 04269 04267 00031 05622 人格心理学 学习心理与辅 心理学 临床心理学 05951 00266 00015 心理与教育统计 社会心理学 英语(二) B020204 会计(独立本科段)* 00051 00058 00157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市场营销学 管理会计(一) 03709 00150 00089 00009 00246 0418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金融理论与实务 国际贸易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国际经济法概论 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60 00155 04183 审计学 中级财务会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58 00060 00015 03703 资产评估 财政学 英语(二) 国际会计与审计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