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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1月考试开始调整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原公布使用教材 调整后使用教材 教材名称 编者 出版社 版次 教材名称 编者 出版社 版次 1 05187 中学英语教学法(小教) 英语教学法基础 何广铿 暨南大学出版社 英语教学法教程 理论与实践 何广铿 暨南大学出版社 2011年4月 第1版 2 07492 农村政策法规 农业政策与法规 周建华、陈亚平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4.4.2 农村政策与法规 周建华、陈亚平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2年3月 第1版 3 09439 计算机实用基础 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俞守华 广东高教出版社 2001.4 计算机应用初级教程??Windows XP + Office 2003版 高鹰、李勇等 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7年1月第1版,2008年1月修订 4 10876 英美报刊选读 英美报刊阅读教程 端木义万 南京大学出版社 美英报刊阅读教程 (第3版) 端木义万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1月 第1版 5 11342 民间文学概论 简明民间文学教程 叶春生 湖南文艺出版社 1987.10 民间文学教程 (第二版) 刘守华、陈建宪 华中师范大学 出版社 2009年6月 第2版 6 11497 高级英语(二) 新编英语教程 (5、6册) 李观仪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4.8 新编英语教程 (第6册)修订版 李观仪 上海外语教育 出版社 2008年8月 第2版 广州通用自学考试辅导学校林老师TEL:38861639,QQ:2601006021,更多广东自考专业了解http://www.ctigz.com/c40319.aspx Posted @ 2012/8/29
通知:2012年7月广州自考成绩现开通复查,请于8月25日-26日(只限这两天)带上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海珠区自考办复查,登记时需提供7月考试课程代码、考场号和座位号。海珠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同福东路486号一楼办公大厅 电话:84472554 (广州通用教育诚邀有志成才者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智力投资永远是最有价值的投资!) (广州通用教育 侯老师 TEL:38816946) Posted @ 2012/8/25
1、专科专业的学生可以报考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本科专业的学生既可报考自考专科专业、也可报考自考本科专业,还可报考自考独立本科专业。有些省市规定本科专业的肄业生、结业生报考独立本科时,必须参加独立本科专业计划中加考课程(2~3门专科段主干专业课)的考试。 2、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已经通过学校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与学分的课程(通常限定为必修课),可替代所报考的自考专业计划中课程名称与学分均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在考生取得自考考籍后,按照各省的具体规定将学校考试课程的成绩与学分转为自考相关课程的成绩与学分。 3、取得自学考试考籍后,考生在办理免考时需要凭原就读的普通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学校考试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到自考办申办免考手续(有些省市规定,免考课程不得超过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一半)。有些省市在办理免考时无需出示证明资料,但在办理毕业时需要考生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 4、普通高校本科生参加自考,原本科所修课程全部合格的,转学自考后与报考专业课程全部相同的可以不再参加该课程考试。通过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环节,符合要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获得自考专业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毕业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直接向自考办申请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以上内容适用于多数省市,详细内容敬请参考当地自考办。 Posted @ 2012/8/25
考委办函〔201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确保2012年自学考试平稳实施是全国自学考试战线的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保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开展,防范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突发事件发生,各级考办和社会助学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任务,全力以赴保障2012年自学考试平稳实施,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一、完善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制度。各省级考办要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制度,未经国家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未在省考办登记注册和全国考办登记备案的社会助学组织不得开展自考助学活动。 二、加强社会助学组织招生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助学组织招生宣传和广告审查备案制度,助学组织的招生简章、广告等招生宣传资料须在发布前报省级考办备案。招生宣传资料必须载明“参加自学考试”、“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等字样。 三、规范助学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在助学活动中,社会助学组织要遵循教育规律、体现自学考试特点开展助学,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规范教学活动和校园管理,提升为考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助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协调机制。各级考办要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助学组织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各省级考办要与本省社会助学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危害安全稳定的问题要全面落实整改,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省级考办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全力以赴保障2012年自学考试平稳实施。要加强对本省自考助学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对于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我办(涉密事项需通过加密传真上报)。 自考助学管理处联系人:周佳010?82520398;王建民010?82520391。 (本文来自自考365,广州自考网祝广大自考生学业有成!) Posted @ 2012/8/22
一、笔试考场规则 1. 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磁盘,以及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计算器、手提电脑、PDA等辅助工具和其他物品; 3. 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 4. 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在指定位置处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级别、种类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与监考员说明情况。 5. 在考试铃响前,不准翻看试卷,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6. 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7. 考生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8. 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用圆珠笔或钢笔书写,信息点的填涂用2B铅笔; 9. 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采用网上阅卷的级别,必须采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10.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11. 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铃响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12.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将由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所在单位。 二、上机考试考场规则 1. 考生考前30分钟到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核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考生持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磁盘,以及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计算器、手提电脑、PDA等辅助工具和其他物品; 3. 考试入场前,抽签决定座位号(机器号)。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上; 4. 考生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如与不符,应立刻举手,与监考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5. 在自己核验无误后,进行正式考试计时。 6. 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应立刻停止操作,举手与监考员联系。 7. 考生答题结束后,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并按监考员的要求在休息室等候,待监考员通知后,方可离开; 8. 上机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时间到将对系统进行锁定,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按监考员要求在休息室等候,待监考员通知后,方可离开考场; 9.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10. 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 11. 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2.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将由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所在单位。 Posted @ 2012/8/17
据合肥日报报道,记者昨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教育体系建设,缓解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阶段教师专业人才不足的矛盾,从明年上半年起,我省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和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 据了解,此次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设置包括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游戏论等14门课程、共78个学分,外加跨专业加试课程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各6个学分;小学教育专业设置有中小学教育管理、德育管理等13个、69个学分,外加教育原理和心理学,分别为6分和4分。 记者还了解到,安徽师范大学为上述两专业的主考学校。该校将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在毕业证书上副署。考生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学习,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发给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者专业水平如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并符合有关具体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刘标) (本文来自中安在线,广州自考李老师诚邀有志成才者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Posted @ 2012/8/17
热烈祝贺以下同学在广州自考7月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广州通用教育诚邀有志成才者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智力投资永远是最有价值的投资!) (广州通用教育 胡老师 TEL:020 87749958) Posted @ 2012/8/15
各位考生, 自学考试2012年10月网上报考将于8月11日早上到8月15日晚上20点再次开通,请还需要报考的考生抓紧时间在此时间内完成报考。(此次报考不接受新生报名,也不接受老生改报和补报) 进入报考 (广州通用教育诚邀有志成才者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智力投资永远是最有价值的投资!) (广州通用教育 侯老师 TEL:38816946) Posted @ 2012/8/12
各自学考试助学组织、社会考生: 因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等相关手续时不再需要提供单科课程合格证书,考试成绩、考籍数据等信息均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记录为准。从2012年7月自学考试开始,我市将由考生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在网上登记申请领取课程合格证书,根据登记记录发放当期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证书一旦丢失,不再补发,考生如确实需要该课程成绩证明的,可以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申请打印成绩证明,已发出的课程合格证书效力不变。 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登记时间安排:2012-08-20 -->2012-08-27 网上登记地址:http://www.gzzk.cn/cxyw/zikao/201208/t20120810_20492.html 现场领取时间安排:2012-09-28 请各自学考试社会考生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登记和领取,各助学组织单位做好考生证书登记申请的组织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至考生。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广州通用教育诚邀有志成才者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智力投资永远是最有价值的投资!) (广州通用教育 侯老师 TEL:38816946) Posted @ 2012/8/10
广东省广州市2012年07月自考成绩已经发布,请大家凭准考证号点击网址查询http://www.ctigz.com/c30570#chengjichaxun 我校开设的专业有:英语教育、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日语、英语、商务英语、护理学、计算机及应用、艺术设计、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广告学、金融、艺术设计、电子政务、美术教育 报读热线:020-38816946,87749958 (广州通用教育诚邀有志成才者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智力投资永远是最有价值的投资!) (广州通用教育 侯老师 TEL:38816946) Posted @ 2012/8/10